无线电遥控模型电动多科目模型滑翔机(F5B,U18 组)
4.17.1. 定义
由运动员在地面用无线电遥控设备操纵各舵面,借助电动机为动力装置升空后,空气动力作用在固定的翼面上而产生升力进行滑翔的模型飞机。这是一项多科目的任务竞赛,包括:A(留空)、C(速度);两个科目必须使用同一架模型完成,并且不允许更换零件,只允许加配重或改变安装角(配重必须放在模型内部,模型加配重后仍须符合规则 4.17.2 要求)
4.17.2. 技术要求
可用各种电池做动力源,最大标称电压为 8.4 伏。
模型的外形尺寸、重量不限。
4.17.3. 助手
允许 1 名助手入场,助手不能操纵模型。
4.17.4. 比赛时间
A 科目比赛时间为 7 分钟,C 科目比赛时间为 3 分钟。在比赛时间内须完成正式飞行的起飞和着陆。
4.17.5. 试飞次数
A 科目:比赛时间内试飞次数不限,运动员可在飞行中或模型着陆后声明该次飞行为试飞,声明为试飞的成绩无效。模型起飞限用一次动力。
C 科目:模型起飞离手,即被视为正式飞行,不再有试飞机会。模型起飞限用一次动力。
4.17.6. 成绩评定
4.17.6.1. A 科目:每轮飞行成绩为留空时间得分与着陆定点得分之和减去动力时间分。
再代入 4.17.8.9.条中公式的换算得分。
C 科目:记录模型第一次飞越 a 基线开始计时到完成 2 个 100 米航程时终止(保留小数 1 位)。再代入 4.17.9.10.条中公式的换算得分。
4.17.6.2. 比赛进行 A、C 科目各一轮,取 2 轮成绩之和为正式成绩。若遇成绩相同,
则以其中较高一轮成绩评定名次,再相同则名次并列。
4.17.7. 下述情况该轮比赛成绩判为 0 分:
4.17.7.1. 飞行中零件掉落。
4.17.7.2. 模型空中解体。
4.17.7.3. 开动力次数多于 1 次。
4.17.7.4. 比赛时间结束后 30 秒仍未着陆。
4.17.7.5. 造成碰撞事故的责任者。
4.17.7.6. A 科目:着陆定点距离 50 米以上;C 科目:未能在比赛时间内完成一次完整
航线飞行,或在计时飞行时飞越安全平面。
4.17.8. A 科目比赛方法和规定
4.17.8.1. 最大测量时间为 300 秒。
4.17.8.2. 赛前由抽签确定运动员的编组,每批次不少于 3 人。如遇频率相同,由裁判
长指定运动员使用所报两个频率中的一个。
4.17.8.3. 比赛时间由执行裁判统一发出开始和结束的信号。
4.17.8.4. 从模型放飞出手开始计动力和飞行留空时间,动力结束即终止计动力时间,
模型着陆停止前进终止计留空时间。以秒为单位。每 1 秒换算成 1 分,若超过最大测定时间着陆,则每超过 1 秒扣 1 分。
4.17.8.5. 着陆定点分(Y)以模型着陆停稳后机头在地面的垂足到靶心的距离(X)确
定。计算公式是:Y=100-4X,其中 X 以米为单位。X、Y 均保留 1 位小数。Y 最小值是零,不取负数。
4.17.8.6. 留空时间不足 30 秒和着陆定点时模型解体的该次飞行着陆定点分无效。
4.17.8.7. 模型着陆时若与运动员或其助手相碰,则该次飞行的定点分为零分,允许声
明为试飞。
4.17.8.8. 比赛时间结束后不计飞行留空时间和着陆成绩。
4.17.8.9. 留空时间得分与定点得分之和减去动力时间分是该项目原始分。以每批次为
单位按原始分比例换算为正式得分,即:每批次最高原始分换算为最高得分 1000 分,其他成绩按以下公式:
换算得分 = 1000 ×(P/Pw)P = 留空得分与定点得分之和(原始分)Pw = 同批次最高原始分
4.17.9. C 科目比赛方法和规定
这个课目的内容是模型应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从 a 基线飞到 b 基线(相距 100 米)再返回,往返飞行完成 2 个航程(1 次往返)。
4.17.9.1. 当模型飞越 a 或 b 基线(假想的垂直平面)时将由裁判发出信号告知运动员。
如果没有发出信号,表明模型没有正确地飞越基线。观察模型飞越垂直平面的设施必须能确保两个垂直平面的平行度。当模型的任何部位穿越基线时即发出信号。
4.17.9.2. 如运动员多次往返 a、b 基线的飞行,则只记录第一次成功往返飞行的成绩。
4.17.9.3. 模型起飞后,在未飞离安全平面内侧时,不被视为开始计时飞行。
4.17.9.4. 模型起飞限用一次动力,关闭动力应告知裁判员;关闭动力 10 秒后方可飞
越 a 基线,不足 10 秒或带动力飞越 A 基线,将不被视为开始计时飞行。
4.17.9.5. 计时飞行时,运动员必须留在距离 a 基线标杆左右任何一侧 10 米的范围之
内。
4.17.9.6. 课目飞行完成后,模型必须着陆在安全区域以外的指定区域。
4.17.9.7. 如模型在课目飞行完成前着陆,则判零分。
4.17.9.8. C 课目记时飞行应在安全平面的外侧进行,此时,所有裁判员及运动员或其
他人员应在安全平面的内侧;安全平面设置在 a、b 基线标杆连线的前方 30 米,单独设裁判观察。
4.17.9.9. 比赛过程中除裁判员按照规则发出穿越基线信号外,助手或其他人不允许在
靠近 b 基线处给运动员发出任何转向信号
4.17.9.10. 完成 2 个 100 米航程所飞行的时间是该轮运动员成绩,以每批次为单位按
原始分比例换算为正式得分,即:每批次最高原始分换算为最高得分 1000 分,其他成绩按以下公式:
换算得分 = 1000 ×(Pw/P)P = 完成 2 个 100 米航程所飞行的时间之和(原始分)Pw = 同批次最高原始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