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
参与维护航天模型的技术要求
平台发布基础规则版本由规则源文件结构化建立
模型火箭在发射、操纵和飞行之前,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5.2.1. 重量
总重量或最大重量,包括模型火箭发动机(1 个或多个)在内,不得超过 1500 克。规则中对不同的级别分别有限定。
5.2.2. 推进剂
发射瞬间的模型火箭发动机(1 个或多个)所含推进剂材料的重量不得超过 200 克,总冲不得超过 160 牛·秒。
5.2.3. 结构要求
5.2.3.1. 模型火箭的结构应具有多次飞行的能力,并应含有下降着陆时能减速的装置,
以便其结构不致有实质性的损坏,也不会对地面人员和财物造成危害。
5.2.3.2. 允许模型火箭在飞行过程中抛出其发动机(1 个或多个),但要保证其安全性。
在火箭推进模型滑翔机(S4)上,其发动机壳体脱离发动机舱,下降时必须连有一条展开尺寸不小于 25×300 毫米的飘带或面积不小于 4 平方分米的降落伞。
遥控助推滑翔机火箭(S8)不得在飞行和着陆过程中有任何部分分离。
多级模型的下面级允许没有回收装置而采用翻转回收,但要具备:
(1)下面级有 3 个以上的尾翼。
(2)长度不大于发动机长度的 1.5 倍。
(3)竞赛裁判长认为下降是安全的。
5.2.3.3. 模型结构中应采用木材、纸张、橡胶、易脆塑料或类似材料,而没有实质性
的金属部件。S1、S3、S6、S9、至少有 50%的机身段的最小直径为 40 毫米,包括其后段。不满足这一要求就不得使用尾锥或减少机身直径。
5.2.3.4. S1、S2、S3、S5、S6 和 S9 模型的最小尺寸不得小于:分级要求应符合 5.4.1
条。
S5 模型最小直径的封闭箭体的长度至少等于或大于上表每级箭体总长度的 50%。
5.2.3.5. 设计和制作应包括提供气动稳定和所需恢复力的安定面,以维持基本正确的
和可预计的飞行轨迹。如果竞赛裁判长要求,模型制作者必须给出有关模型的重心位置、压心位置、总重量、推进剂燃烧后的重量和飞行性能的计算或测量数据。
5.2.3.6. 模型火箭不应含有任何爆炸性或烟火类载荷。
5.2.3.7. 依靠作用在模型上的气动升力稳定滑翔返回地面的 S8 模型,其最小总发射重
量(包括发动机和发动机舱)不应小于该类模型最大规定重量的 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