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遥控特技模型直升机(F3C,U18 组)
4.4.1. 定义
模型直升机是重于空气的航空模型,指靠绕假想的垂直轴旋转的动力驱动旋翼系统而获得升力和水平推力并由运动员在地面用无线电遥控设备操纵的模型飞机。允许固定水平支撑面积占升力旋翼扫过面积的 4%。允许一个固定或可操纵的水平安定面占升力旋翼扫过面积的 2%。地面效应器(气垫船),可垂直起降的飞机或靠螺旋桨滑流向下偏转而飞翔的飞行器不算是直升机。
4.4.2. 模型飞机的制作者
不要求运动员是模型飞机的制作者。
4.4.3. 技术要求
面积:升力旋翼盘的面积不超过 250 平方分米。对于有多个旋翼,旋翼轴间距小于旋翼圆盘直径,任何重叠面积只计算一次。对于有多个旋翼,旋翼轴距相隔超过一个旋翼直径时按两个旋翼总面积计算。
重量:不超过 6.5 千克(不包括燃料、含动力电池)。
发动机:活塞式发动机无限制。
电动机:电机动力电源的最大空载标称电压为 51 伏。
陀螺仪:禁止使用自动平衡装置(利用外部参照信息);禁止预先设置程序的飞行,允许使用无副翼系统。
不允许使用全金属的主旋翼或尾浆。
尾桨必须由主桨带动而不能由另一个发动机或马达带动。
4.4.4. 竞赛场地布置
注意:如果有两块场地,则两条航线,必须平行、同步使用、朝向同一方向。前后相隔最小 500 米,侧向相隔最小 1000 米。
4.4.5. 助手
每个运动员只能有 1 个助手。飞行中助手必须大声报告“开始、结束”或每个动作的名字或编号,并可以告知选手风向、剩余比赛时间、是否接近禁航区等。领队及教练应该在裁判 5 米后,观察飞行。也须远离起动区。领队及教练可以担任助手。
4.4.6. 模型数量
可带 2 架参赛机,1 号和 2 号只能在起动区内更换,且频率相同。
4.4.7. 一次正式飞行的定义
不论成绩如何,运动员只要接受正式飞行指令并示意申请起飞即作一次正式飞行。
4.4.8. 重飞
由于运动员或组织者无法预料的原因使模型未能起飞时,下列情况裁判长可酌情给予重飞:
(1)因为安全原因,在限定时间内未让模型起飞。
(2)运动员能证明起飞受到外界干扰。
(3)与运动员无关的原因使裁判无法进行评判,但模型、发动机及无线电设备失灵除
外。
按上述情况,重新起飞应紧接着该次试飞,或在同一轮当裁判长接到报告之后,经裁判长批准在该轮结束后进行。
4.4.9. 评分
每个动作 10 分制。任何未完成的动作,都记 0 分,但需要所有裁判同意。需派裁判员观察模型是否飞越禁飞区(场地布置示意图中裁判线后面的阴影区,并向左右以及后方无限延伸)。发生这种行为,须有明显的可见或可听信号示意,且该选手此轮 0 分。
4.4.10. 下列情况不予给分:
(1)运动员使用他人在该项比赛中使用过的模型,或模型不符合无线电遥控模型直升
机定义及技术要求。
(2)运动员未在指定的起动区内启动。
(3)运动员未将发射机送交电台管理处或未经允许在竞赛进行期间打开发射机。
(4)选手在被点名前将设备从电台管理处取出。
(5)运动员在点名前就进入起降区(停机坪)。
4.4.11. 成绩评定
(1)采用 1.2.12.条。
(2)比赛进行 2 轮 P 组动作,两轮成绩之和为最终成绩,评定名次。如成绩相同,则
以较高一轮动作成绩排定名次。
4.4.12. 裁判
比赛组织者必须为每一个场地指定一个由 5 位裁判员组成的评分裁判 组,其中国家级裁判员不少于 3 位。
(1)在比赛之前,将会为每位裁判员安排具有评估环节的训练飞行(裁判实习)。
(2)每名裁判对每个运动员的评分在每轮比赛结束后公开。成绩公布板必须在显眼的
位置。
4.4.13. 组织
(1)飞行次序:比赛第一轮随机决定,且同队选手之间至少间隔一人。第二轮比赛顺
序从第一轮的 1/2 开始。
(2)准备时间:在要求选手进入起飞区 5 分钟前通知选手进入准备区。当前一名选手
的飞行时间接近 6 分钟时,检录裁判员给出信号启动发动机。选手有 5 分钟时间启动发动机,并作最后调整。在准备区调整模型时模型必须在起飞圈内悬停并且不超过目视高度(起落架),且模型相对选手的旋转角度不能超过 180 度,否则中止选手比赛。当前一个选手结束比赛时,下一个选手必须将发动机转速降低至怠速。如果 5 分钟准备时间过后,选手仍未能起飞,那么他可以继续调整,但是开始飞行时间的计时。
(3)飞行时间:10 分钟,模型在裁判允许下离地并开始计时。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一个
动作都未完成,那么所有动作 0 分。
(4)限制:在起动区将模型飞至目视高度,然后沿着场地布置示意图中给出的进入路
径飞行。选手在宣布开始第一个动作前,必须在起降区上空测试悬停动作并重新定位,以适应风向。如果发动机停车,本轮飞行终止。
(5)飞行中断:如果在一次飞行中,有 20 秒以上的时间,与航线垂直的侧向风力超过
8 米/秒,比赛必须终止。风力减弱后,重新飞行,比赛继续。如果此轮结束前风力不减弱,则由裁判决定取消此轮比赛。
4.4.14. 动作
飞行程序飞行程序见动作描述和图解场地及空域要求选手必须站在位于中央裁判前方 6 米的 2 米圆圈内(竞赛区域规划标记为 P),在第一个动作开始之前,选手必须使模型飞机在目视高度至停机坪的 1 米圆圈中飞行。模型飞机可以面向左或右飞行但是必须与裁判线保持平行。每次悬停动作要以在停机坪上着陆的方式结束,并且在每一次着陆后,模型飞机可以在下次起飞前进行调整(但需保持同样的方向)。在完成静动作后,选手允许有一次航线自由变换来建立飞行顺序。所有特技飞行动作必须在同一片空域中进行以保证它们可以被裁判清楚的观察。空域被定义为:由地平线以上 60 度以及在裁判 5 和 1 的左右 60 度线之间的视野。动作出此空域将会被罚分。飞行特技动作必须以一种保证每一次动作都可以在裁判前面平滑流畅的顺序进行。在一次飞行过程中,选手必须且只能将每个规定动作进行一次。不按顺序的动作将会记为 0 分。在自旋着陆动作之前,允许选手再一次自由调整方向以适应风向的可能变化。
4.4.15. 动作描述和图解
(1)总体要求:比赛动作图示中的风向是由左至右。在风向从左至右的情形下,飞行
动作以图示的形式在比赛动作图解中演示。
以下描述适用于所有动作,并且如果没有正确的执行将会导致扣分:
如果一个动作没有按照描述的那样执行也会被扣分。
如果一个动作不可识别,或者如果以错误的方向旋转,分数为 0。
模型必须从停机坪垂直起落。着陆时必须平稳并且在停机坪的中心。
在悬停动作中,所有停止必须保持最少 2 秒的间隔(特殊规定除外)。圆形和线形悬停部分必须以常速进行。
每一次旋转必须以一个固定的速率进行。
悬停动作必须以模型飞机前端向左或右开始,并且静动作以一个整体飞行(每次悬停动作都必须保持相同的起始朝向)。
在所有的动作中,竞赛者必须站在场地布置示意图中标记为 P 的 2 米直径圆圈内。
所有特技飞行动作必须以由最小 10 米长度的笔直且水平的飞行线所指示的方向开始和结束。进入和退出都必须保持相同的姿态和航向。
筋斗或部分筋斗必须保持圆形,且半径一致。连续的筋斗必须在相同的高度和平面。
滚转必须保持速率一致。连续滚转必须保持速率、高度和指向一致。
自旋着陆要求见 52 页附录(6)j 条。
在所有特技动作中,选手必须将模型保持在 10 米高度以上。特技动作必须在 120度的水平区域内中心对称,且与中心线对称。距离裁判 100 米以外的特技动作不会得高分。
(2)F3C,U18 P 组动作图示
P1. 派(UU)K=1.5 高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垂直、匀速下降着模型从起降区垂直、匀速起飞至2米高 陆在起降区。
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沿45°后退上升轨迹 P3. 双蜡烛翻落(DD) K=1.0并同时做任意方向180°自转至1号或(2 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进入动作,号)旗子上空7米高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 模型拉起以1/4圆轨迹进入垂直上升,在达以半径5米圆为轨迹做下降/上升的垂直半 到失速顶点后,模型垂直后退飞行至少2圆,同时做任意方向360°自转至2号或(1 米,进行行进中的拉杆空翻,模型垂直下号)旗子上空7米高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 降至少2米后以1/2圆轨迹拉起并垂直上沿45°向前、下降轨迹并同时做任意方向 升,在达到失速顶点后,模型垂直后退飞180°自转至停机坪上方2米高度停留至少 行至少2米,进行行进中的拉杆空翻,模型2秒,模型垂直、匀速下降并着陆在起降区 垂直下降至少2米后以1/4圆轨迹改出,以内。 至少10米的水平直线飞行结束动作。
P2. 双燕尾(UU) K=1.5 注:1.两次空翻必须在同一高度进行。
模型从起降区垂直、匀速起飞至4.5米 2.1/2圆的底边高度必须与进入、改出时高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后退下降飞行至旗 的高度相同。
帜1号或(2号)旗上空2m高度悬停至少2 P4. 540度尾转筋斗(UU) K=1.0秒。模型以45°角度向前爬升达到4.5米高 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进入动作,度,紧接着以45°角度后退爬升至1号或(2 从场地中心线拉起开始做1¼内筋斗。当筋号)旗上空7米高度悬停至少2秒。模型前 斗完成后模型沿垂直轨迹上升、下降同时进下降至到对面2号或(1号)上空2m高度 做540度尾转。然后按照原筋斗轨迹的相反悬停至少2秒。模型以45°角度后退上升达 方向在做一个1/2筋斗,当达到筋斗一半高到4.5米的高度,紧接着以45°角度前进上 度的时候模型沿垂直轨迹上升、下降同时升至2号或(1号)旗上空7米高度悬停至少 做540度尾转。然后模型做一个1/4内筋斗2秒。模型后退下降飞行起降区上空4.5米 在动作进入航线相同的高度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结束动作。 度爬升并在场地中线位置半滚,到达失速注:尾旋转必须精确的在筋斗一半的高 顶点后完成225度推杆空翻,模型在场地居度时开始,自转过程必须包含在模型轨迹 中位置完成U型飞行轨迹,当模型向上达到上升和下降的过程中。 失速点后完成225度推杆空翻,模型沿45P5. UX推杆空翻(DD) K=1.0 度轨迹下降并在场地中线位置半滚,模型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拉起至45 在进入航线相同的高度改出并水平飞行至少10米直线段结束动作。 型再次达到失速顶点后,推杆做一个后退注:“U”型轨迹的底部必须居中。 飞行轨迹的1/2圆再次回到中心线失速顶P6. 双筋斗(UU) K=1.0 点。接着模型沿中心线垂直下降接1/4圆,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进入动作, 在与进入航线相同的高度上改出水平飞行在场地中心线之前做内筋斗,模型在场地 至少10米结束动作。
中心线位置机头向上并完全垂直。然后内 注:1.进入和改出的1/4圆的半径必须筋斗完成后接一条直线飞行,并进行第二 和“U”型半径一致个内筋斗,模型在中心线位置机头向下并 2.顶端两个1/2圆的大小必须相等,半完全垂直,模型在进入航线相同的高度改 径必须比中间“U”型1/2圆的半径小一半。
出并水平飞行至少10米直线段结束动作。 3.“U”的底部必须与进入图形时的高P7. 半滚加反向一周滚(DD) K=1.0 度相同。
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进入,模型 P9. 自旋着陆带180 度转弯 K=1.0做任意方向1/2滚转进入倒飞并保持1秒以 模型以不低于20米的高度水平直线飞上时间的倒飞水平直线飞行,模型反向360 行不少于10米直线段进入,关断动力自旋度滚转进入倒飞并持1秒以上时间的倒飞 飞行穿过假想平面(通过最中间裁判和起水平直线飞行,模型以第一个1/2滚转相同 降区圆心的垂直平面),转弯180度并同时的方向进行1/2滚转改出并保持水平飞行 下降,最后降落在起降区。
至少10米结束动作。 注:模型直升机在穿过假想平面时,发注:整个动作须与场地中线对称居中。 动机必须是关闭的,在整个动作中,转弯P8. 倒雨伞(UU) K=1.0 和下降速率需保持恒定;从上空看,轨迹模型水平直线飞行至少10米,以1/4圆 必须为1/2圆,开始于假想平面处,结束于为轨迹,拉杆在场地中线位置做垂直爬升。 假想直线(最中间裁判和起降区圆心的连在模型达到失速顶点后,推杆做一个后退 线);不得有任何一段轨迹平行于地面或裁飞行轨迹的1/2圆。当模型达到失速顶点 判线。
后,做一个向前飞行对称居中的U型。在模注:模型直升机在穿过假想平面时,发动机必须是关闭的,在整个动作中,转弯和下降速率需保持恒定;从上空看,轨迹必须为1/2圆,开始于假想平面处,结束于假想直线(最中间裁判和起降区圆心的连线);不得有任何一段轨迹平行于地面或裁判线。
附录:F3C 裁判指南
(1)目的:给裁判提供一个精确的判罚标准。
(2)原则:选手完成每个动作的完美程度,包含以下几个因素:
a.动作精确度。
b.动作的平滑优美。
c.动作布局。
d.各动作的相对大小。
这几个因素按重要程度排序,但一个动作同时具备这几个元素才能得高分。
(3)精确性和一致性评价
最重要的评分方面是一致性。每个裁判必须建立自己的标准并贯穿整个比赛。建议比赛组织方最好在赛前召开学习会,进行示范飞行,以尽量统一标准。
(4)扣分原则:失误类型;失误严重性;失误次数;动作位置;动作与其它动作的相
对大小。
(5)飞行轨迹——模型直升机重心的运动轨迹;姿态——机身轴线与飞行轨迹的相对
方向。所有评分都以飞行轨迹为基础。
(6)评分基于一些基本动作:起飞、降落、悬停、直线、自转、筋斗、滚转、失速倒
转和空翻。
a.起飞:必须从半径 1 米的圆圈中心起飞,垂直上升,直到起落架到达目视高度位
置。不垂直上升则扣 1 分。
b.降落:从上面看,旋翼轴落在圈外,则扣 2 分。
c.悬停:少于 2 秒时,扣 0.5 分。
d.直线:对于静动作来说,必须笔直飞过从标志旗 1 到标志旗 2 之间的 10 米距离。
对特技动作来说,它必须以一个不少于 10 米的水平直线飞行开始或结束动作。在垂直或沿斜线爬升时,距离会稍长,这是由模型飞机性能引起的,不会影响裁判评分。但是如果各段差异太明显,则扣 1 分。如果在一个动作开始前或结束后,完全漏掉了一个直线飞行,则扣 2 分。
e.自转:所有自转必须围绕垂直轴线。如果超过 20 度,必须扣掉 1 分。在一个悬
停自转中,若模型垂直或侧向移动了一小段距离,则扣 1 分;若移动一大段距离,超过25 厘米,则扣 2 分以上。在上升自转中,如果沿侧向移动 1 小段距离扣 1 分;移动超过25 厘米,扣 2 分以上。在移动自转中,必须围绕飞行轨迹。如果自转方向错误,则 0分。
f.筋斗:半径恒定,必须在垂直平面内,小偏离一次就扣 1 分,大偏离扣更多分;
也不能有直线段,发现一段直线,就扣 1 分。
g.滚转:速率一致,小差异扣 1 分,大的扣更多分。若开始和结束定义不明确,扣
1 分。
h.失速倒转:进入/改出线必须水平;上升/下降线必须垂直。自转必须围绕主旋翼
轴,产生水平位移则扣 1 分。若旋转时产生摆动,则扣 1 分。
i.空翻:模型沿横轴翻转,高度不变。发生偏离则扣 1 分。
j.自旋着陆:在模型穿过中心裁判和起降区中心的延长线向上延伸的垂直平面时,
必须是发动机熄火或离合器分离状态,模型的速度和下降率应该是匀速,下降的角度不变。着陆后机身与裁判线平行。如果为了到达着陆点必须使飞行路径拉长、缩短或偏离,则按着陆在圈外计,最多得 6 分。
着陆评分标准:
起落架在 1 米圈内得 10 分。
主旋翼轴在 1 米圈内最高得 9 分。
起落架在 3 米圈内最高得 8 分。
主旋翼轴在 3 米圈内最高得 7 分。
主旋翼轴在 3 米圈外最高得 6 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