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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模型数量和技术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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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规定参赛的模型数量如下:

F3A、F3C、F3N、F3K、F3P、F9A、F5B、F5J:2 架F2B、F2B-N、G2B-BN:限 2 架G3P、G3R、G3M、G3S、S8D/P:限 2 架F2C、F2G:限 2 架F9U:限 3 架F1A、F1B、F1C、F1Q:限 4 架F1D、G1D-3:限 2 架F2D、F3Z:限 2 架(每场比赛)S1A、S3A、S4A、S6A、S9A:限 2 枚S2、S5B、S7:限 1 枚每架(枚)模型只能由一名参加制作或装配的运动员用来参加竞赛、测验或纪录飞行,不得转让他人使用,即使更换零件也不例外。

每名选手可任意更换各种部件,但更换后的模型仍应符合竞赛规则要求,用来更换的部件在竞赛前须经过审核。

2.3.2. 运动员可自行准备备用螺旋桨、橡筋束、发动机、电池组和燃料等。在审核模

型时进行登记。

2.3.3. 根据上述方法经过审核和登记的发动机不得和其他运动员更换。

2.3.4. 允许修理,但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规则上对模型的技术要求的规定。

2.3.5. 当正式审核后,F2、G2、F3、G3、F5、G5、G9 类项目,如有一架模型丢失或损

坏,运动员应在竞赛正式开始前一小时,再送一架模型进行审核。在任何项目竞赛开始时,运动员只能有规定架数的模型。只有同类、同项和同级的模型才能进行竞赛。

2.3.6. 各队应对本队参加竞赛的每一架模型进行自审。比赛主办方应给每架模型提供

审核。每架模型可拆卸的主部件上均应由比赛主办方提供合格证,并在合格证明号码后加一个识别号(数字或字母必须至少 10 毫米高,可清楚识别),以便不同模型的各个部件能够加以区别。模型的识别号要写在记分卡上。

2.3.7. 每架模型必须有本国家名称的字母缩写和会员注册号。字体至少高 25 毫米,

在每架模型上至少出现一次(自由飞模型,在机翼上表面)。

2.3.8. 对模型技术数据的审核(临场审核除外),可采取抽审的办法,组织者要指定审

核裁判员,在竞赛期间至少任选 20%进行主要数据的审核。

2.3.9. 凡参加竞赛、测验和纪录飞行的模型,均须获得合格证后方可进入赛场。

2.3.10. 进入获奖名次的运动员的模型,竞赛后立即进行复审。复审合格后方予承认

成绩。若最后一轮模型丢失者,由裁判委员会处理。

2.3.11. 自由飞 F1A、F1B、F1C、F1D、G1D、F1Q 项目的审核。

2.3.11.1. 赛前审核时,须向裁判委员会提供相关模型。经审核合格,裁判将给模型

作上明显的标记。

2.3.11.2. 赛前,经审核合格的模型特征不允许改变。

2.3.11.3. 选手必须在比赛开始前正式审查牵引线(F1A)、橡筋(F1B、F1D、G1D)、

发动机工作容积(F1C)和电池能量释放(F1Q)。

2.3.11.4. 在比赛开始前和比赛期间,裁判长都有权要求检查选手模型的最小重量。

来源依据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竞赛规则(2026版) · 2026年7月版 · 原文件定位第 8-9 页。赛事补充通知与已发布修订可在版本记录中追溯。提交修订或查看历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