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操纵编组竞速模型飞机(F2C)
4.4.1. 定义
是指以发动机或电动机为动力,由两组或三组运动员在同一场地、同时各自操纵各自模型飞行,率先飞满规定圈数者获胜。
4.4.2. 技术要求
(1) 升力面积:≥12 平方分米(机翼处圆倒角不计算在横截面积中)
(2) 最大重量:≤500 克;包括发动机、油箱、电机、电池和螺旋桨紧急熄火停车装
置(未加油的油箱)。
(3) 机身在座舱顶部位置最小截面积尺寸:高 100 毫米、宽 50 毫米;横截面积(不
包括机翼整流条面积):39 平方厘米;模型必须装有一个象真的驾驶员头部模型,其最小尺寸为:高 15 毫米×厚 10 毫米×宽 10 毫米。
(4) 动力系统
A.发动机组:
a.发动机工作容积:≤2.5 立方厘米
b.汽化器(喉管)最大内径:3 毫米(自然吸气)。
c.发动机吸气处至进气孔口的任何连接处最大容积为 1.25 立方厘米。
d.喉管至曲柄箱之间禁止故意泄露空气,禁止任何增加吸气量的装置(除了反活
塞在出气口处感应到最大 0.6 毫米的高度)。反活塞采用直径 0.61 毫米的圆柱形止规测量。塞规须不能塞进活塞下方的排气口。塞规须可以,活塞朝向工作面,气缸、曲轴箱或发动机其他部件的任何一点均不可阻碍塞规。喉管至发动机间可以使用单孔补充燃油。
e.气缸排气口的最大投影面积:60 平方毫米。
f.使用消音器,则在消音器末端排气处测量排气口面积。消音器最小长度 60 毫
米、最小容积 15 立方厘米。
g.油箱最大容量:7 立方厘米(含油箱、油管以及任何加油、熄火相关阀门等内
腔均计入总容积内,且只能有 1 个油箱)。
h.模型须配备运动员控制的发动机熄火装置。可以使用附加的线控或遥控电源开
关停车,遥控开关频率建议使用 2.4GHz,抽签分在同组比赛运动员的遥控开关发生干扰,则不得使用。
i.发动机须封闭在机身内。封闭的含义:机头罩应该与机身封闭;尾气只能从排
气口排出,不能从任何其他地方排出。
j.允许供发动机吸气、热火栓、调节压缩比、调整油针、加油管及排油管、气缸
冷却气道进/出气口等须的开口。
k.通过这些开口可能可以看到的发动机压缩比调节杆、油针、加油管、排油管、
消音器(如安装可以延伸至机身外)。
l.发动机排气管须有完全密封的外壳覆盖,需从机身靠近飞行员的内翼侧排气。
发动机排气管须完全覆盖,除了外面的机头罩出口。
m.发动机排气口中线需要与曲柄轴、活塞中心线垂直。
B.电动机组:
a.电池最大标称电压 14.8 伏(4S)。
b.不得破坏电池的原始包装。
c.模型须配备运动员控制的电动机停车装置。可以使用附加的线控或遥控电源开
关停车,遥控开关频率建议使用 2.4GHz,抽签分在同组比赛运动员的遥控开关发生干扰,则不得使用。
(5) 起落架应能够保证正常起飞、降落。飞行中可以收回,但降落前须恢复为放下状
态。
(6) 机轮最小直径为 25 毫米。禁止使用金属边缘的机轮。
(7) 模型在整个比赛过程中须保持完整并不得转由其他运动员参赛。
(8) 操纵线:
A.直径:≥0.385 毫米的单股钢丝或钢索。
B.长度:15.92 米±20 毫米,测量自手柄中线至螺旋桨轴线。
(9) 操纵手柄中心至操纵线调节孔最大距离:40 毫米,手柄操纵线调节“并线”装
置最长:≤300 毫米
(10) 飞行场地:
A.圆心半径:0.15 米,白色。
B.中心圈
a.操纵圈半径:3 米,宽约 0.1 米白色实线,除起飞或模型维护外,飞行员不能
跨出该圈。
b.内侧圈半径:2 米,宽约 0.07 米与中心圈反差明显的黄色虚线,作为飞行员的
参考圈。
C.安全圈半径:19.1 米,宽约 0.07 米白色虚线,机械员在取模型时不能跨入该
线。
D.飞行圈半径:19.6 米,宽约 0.1 米白
色实线。
E.安全围栏半径大于 22 米、高 2.5 米。
F.场地要求:
a.场地为平整的混凝土地面或柏油地
面,由颜色反差明显的 5 个同心圆组成。
b.飞行圈均分为 6 个 60°的扇形区域,
每个区域飞行圈外侧用 2 条线标出 1 米的维护区,供机械员使用,(见附图)。
c.赛前,裁判长须核查飞行场所有标记
是否合规,如有变更需向参赛队讲解变更内容及原因。
场地示意图
4.4.3. 比赛方法
(1) 由 2~3 组运动员同场比赛。
(2) 赛前,点名后 1 分钟内按抽签顺序入场,选择起飞点。裁判长第一次发令后,有
10 秒时间供最后准备,其中最后 5 秒钟由裁判长用倒数方式宣告。允许 1 名教练员入场,限口头指导。
(3) 开始信号由裁判长用小旗和哨音发出。在该时刻,机械员须站在他的模型旁边,
操纵员须蹲在操纵圈的内侧边缘,操纵把放在地面。开始信号须“短促明显”,以利准确记时。
比赛开始信号发出后,机械员方可起动,在起飞线后放飞模型,全过程须由机械员完成。
(4) 操纵员应在半径为 3 米的中心圈中间做绕圈运动。操纵员应使操纵把手保持在身
体中心线上,允许在这条线上以不超过胸部 30 厘米的范围作垂直运动或在试图超越其他模型时拉过头顶。起飞和着陆时,允许有 3 圈例外。
(5) 机械员须在电动机停车和模型触地后才可抓模型。
(6) 在中途更换电池直到模型出手的阶段,机械员须始终保持模型至少有 1 个点触
地,并使模型的中心线在飞行圈外面;期间,操纵员须在操纵圈内蹲下或坐下,并保持操纵把和线放在地上,直到模型重新起飞。
4.4.4. 技术审核
(1) 审核应在比赛开始前进行,决赛后对获奖模型复审,每场比赛后也可进行抽审。
审核系统最小读数精度为 0.10 立方厘米,每次正式审查及任何随机审查仅允许 2 次测量。
(2) 所有油箱容量或电池须进行精确的可视审核,包括将油注入油箱以及所有连接
管、排油管,以及任何加油、熄火相关阀门等内腔均计入总容积内。如参赛模型的系统未能或不能精确测量,则不得参赛。
(3) 每场比赛前均应测量操纵线长度和线径。测量线长时应施加足够的负荷避免操纵
线松弛;二根操纵线直径的测量应在线长的 3 个不同位置分别测量。
(4) 操纵系统应在每场比赛前进行强度检查,施加在模型和手柄间至少 30 倍模型起
飞重量的拉力,最大为 150 牛顿。测量装置的读数精度至少为 1.0 牛顿。
(5) 每场比赛前还应对安全索和手柄间强度做同样要求的检查。可以由打了一个滑动
活扣的环构成,这样当手柄不慎脱手时安全索将自动锁紧在手腕(见附图)。安全索安装位置由操纵员自行决定。
(6) 每场比赛前应检查操纵线,确保机翼引出线和手柄
引出线的“并线”装置合规。
(7) 如发动机机匣、气缸一体的或发动机活塞、气缸配
合极度紧密,参赛队须提供工具以方便精确测量曲轴行程。
4.4.5. 竞赛组织
(1) 运动队
A.每队由 1 名飞行员及 1 名机械员组成,机械员不能同时代表其他组。
B.操纵员只能操纵模型。当其发动机或电动机工作时,须保持在操纵圈内。
C.机械员只能加油、维护模型、启动发动机或电动机。比赛期间,机械员须保持
在飞行圈外;发动机只允许手动拨桨启动。
D.在练习和比赛期间,机械员须佩戴安全头盔,并收紧颏带,头盔强度须足够承
受模型的撞击。操纵员须将安全索连接于手柄及其手腕。
4.4.6. 比赛
(1) 飞行圈数
预赛和半决赛飞行至少 100 圈(10 千米),期间须降落加油 2 次;决赛飞行至少200 圈(20 千米),期间须降落加油 4 次。
(2) 以“开始”信号发出后为比赛开始。当符合以下条件的其中一条时,比赛结束:
A.所有模型已完成规定的圈数。
B.无法继续进行正常比赛。
C.比赛飞行 30 圈内有其中一组被取消资格。
D.当裁判声明“因安全原因比赛暂停”。
E.达到最大比赛时间。
(3) 每场比赛最大比赛时间为:预赛、半决赛 7 分钟,决赛 12 分钟。
4.4.7. 赛前准备
(1) 预赛、半决赛中每轮比赛顺序、分组由抽签决定。必要时,裁判委员会可决定上
场机制,以确保同场比赛来自不同队别。少于 3 组者应放在最后抽签,以保证重飞时有 3 组上场。
(2) 预赛未达到 3 组时,裁判应征询其他参赛队的志愿者加入,以保证开场有 3 组参
与。如有多个志愿者愿意加入预赛,裁判应抽签决定参加比赛的 3 组,并另行抽签决定次序。志愿队不能以此次比赛为成绩。
预赛或半决赛,如志愿者不足,则允许参赛队在不足 3 队的情况下比赛。
(3) 进入赛场之前,每队应在裁判员监督下启动发动机,以避免干扰比赛。机械员在
发动机工作时不能走动。
(4) 预赛和半决赛根据抽签决定每队待飞区,被选定的待飞区占用到比赛结束,在准
备时间开始后不允许改变所选待飞区。
(5)决赛根据半决赛成绩排名,排名列前者优先选择待飞区。半决赛平局时,按该小
组预赛最好成绩的高低来决定选择待飞区次序。
4.4.8. 比赛过程
(1) 赛前,裁判点名后 1 分钟内,各参赛队按抽签(决赛排名)顺序入场,选择起飞
点。除操纵员、机械员外,各参赛队只能有 1 名助手或教练随队进入,只可提供口头指导,不能给予任何肢体帮助。
(2) 裁判长第一次发令(视觉或口哨),机械员即可启动发动机做 90 秒预热,不得
“抢令”。裁判长第二次发令示意 90 秒预热结束,机械员迅速停车。
(3) 进入赛前 30 秒准备,裁判长播报最后 10 秒,并在最后 5 秒倒计时读秒。读至最
后“3”至开始信号发出时,机械员须直立,操纵员须蹲在操纵圈边缘,一只脚可在操纵圈外,一只手可触摸地面,但不可触摸操纵手柄。
(4) 裁判长须给出一个明确的开始信号(视觉或口哨)即开始计时后,各参赛队可启
动发动机操纵模型起飞。
(5) 模型起飞后须保持在 2~3 米的高度区间飞行,但超越、起飞、降落除外。
(6) 正确的飞行方法是,操纵员在 2 米操纵圈内跟随身体重心圈移动,中心点上方只
留下操纵员们的左肩(除超越外),但所有操纵员的双(单)脚均不得踩在中心点上。
(7) 操纵员应始终保持手柄、操纵线在与圆周半径线一直同步地圆周移动(走圈),
尽可能走小圈,杜绝人为施力甩动现象。
A.操纵员手柄在其身体中心面的位置。在保证不离开胸口 30 厘米的前提下,手
柄可以垂直方向移动,同时也不能将手柄后移至飞行员头顶以期缩小飞行半径。允许在起飞、降落、超越时有 3 圈例外。
B.操纵线与操纵员肩膀垂直,操纵员姿势正确时,操纵线
与操纵员行走圈相切(见附图)。
C.操纵员须站直,不能为缩小飞行半径而后靠或阻挡欲超
越者。
D.操纵员未操纵的手臂应保持在该侧或略向前,不能抓住
操纵手站位示意图或阻挡其他操纵员。
(8) 飞行中须从上方超越,但模型高度最高 6 米。被超越者不能做任何动作妨碍他人
超越,并须给超越者让位,直到超越完成,超越结束时,被超越者需给超越者留出正常飞行的肢体空间,同时超越者需给被超越者模型留出飞行空间。
(9) 发动机、电动机停止工作后模型允许最多飞连续的 2 圈。
(10) 着陆中的模型优先于静止或在起飞的模型。模型中线须降落在飞行圈内。
(11) 模型着陆时发动机、电动机须停止工作,发动机、电动机停止工作后机械员方
可接模型。
(12) 机械员接住模型后,须到距模型停止点最近的空待飞区。
(13) 比赛开始前以及模型维护期间,操纵员须蹲(蜷缩)在操纵圈边缘,只能有 1
只脚迈出操纵圈,1 只手放在地上,手柄和操纵线须接触地面。当机械员放开模型时操纵员须向操纵内侧圈移动,并与其他正在飞行的飞行员靠在一起。其他任何时候操纵员须保持在操纵圈内侧。
(14) 在中途加油、重启发动机期间,机械员须保持模型至少有 1 点接触地面,且中
心线在飞行圈外。如须调整发动机,则允许模型短暂离开地面最高 250 毫米。
(15) 当一队结束比赛、取消资格或因其他原因无法继续飞行,只要有其他飞行员仍
在比赛,该队飞行员须蹲或坐在操纵圈外沿,除非执行裁判长允许他提前离开操纵圈。
(16) 当一队不能完成比赛,且模型可能阻碍其他参赛者时,操纵员、机械员须立刻
将模型移至安全位置。
4.4.9. 正式飞行与重飞
(1) 预赛、半决赛在 7 分钟、决赛在 12 分钟内完成。
(2) 模型须从地面滑跑起飞,并按逆时针方向飞行。
(3) 运动队在任意场比赛未被允许重飞的,即记为 1 次正式飞行。
(4)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允许重飞:
A.预赛和半决赛中当运动员因有阻碍动作或碰撞导致明显的时间受影响者,非肇
事运动员可重飞。
B.预赛和半决赛中,在任何队完成 50 圈飞行时剩下的 1 队可以继续比赛。
C.决赛中,在任何队完成 100 圈飞行之前有参赛者因阻挡或碰撞导致他人无法继
续比赛时,比赛应暂停,犯规者取消资格,其他参赛者可获得重飞的机会。
D.当任何队抗议被取消资格得到支持时。
(5) 当任何队在发动机预热期之前退出比赛时。
(6) 被允许重飞的参赛者,将编入之后的另一场比赛。
4.4.10. 警告、处罚及取消资格
当因安全原因或出现违规行为,正常比赛受到影响时,裁判可谨慎决定警告或取消资格。
4.4.11. 发生以下情况给予警告:
(1) 参赛者未停止有潜在危险的行为;
(2) 参赛者干扰或阻碍其他参赛者;
(3) 参赛者采用任何方式妨碍比赛时间公平性。
(4) 警告犯规的典型案例:
A.操纵员通过他在圈内的肢体行为或操纵模型干涉或阻碍其他操纵员正常飞行或
降落。
B.操纵员未沿圆心走圈,而是原地转圈、倒着走圈,或持续将中心点保持在其他
模型之间。
C.7 分钟正式计时开始后,3 分钟内模型仍未升空。
D.正式飞行中操纵员运用肢体动作增加模型速度。
E.未按规定高度飞行。
F.在比赛开始及模型维护期间,操纵员未将 1 只手放在地上,或手柄和线未按裁
判要求靠近地面。
G.当有操纵员超越时,被超越者未在圆心附近给超越者留出操纵空间。
H.当超越结束时,超越者未给被超越者的模型留出飞行空间。
I.机械员有如下行为:
a.裁判长发令 90 秒预热前发生“抢令”或预热结束后未停车者;
b.维护模型时模型中线在飞行圈内;
c.正常维护时未保持模型至少 1 点接地;
d.调整模型时离地超过 250 毫米;
e.开始信号发出时机械员未直立或提前启动发动;
出现以上行为者,每次判罚加 5 秒飞行时间;
J.决赛中,第三次被警告的队伍将加罚 5 秒飞行时间。
4.4.12. 发生以下情况时取消本场比赛资格:
(1) 场上任何成员未停止危险行为。
(2) 场上任何成员碰撞、阻碍他人并造成他人比赛终止。
(3) 教练或观察者肢体上的行为对比赛成绩造成实质上的影响。
(4) 操纵员未带安全锁。
(5) 任何其他性质恶劣的犯规。
(6) 其他典型的导致取消资格的违规行为:
A.机械员抓住降落的模型之前,操纵员将一只脚踏出中心圈;
B.模型降落时轮子接触地面的第一落点在飞行圈外;
C.机械员接住模型前,模型中心线在飞行圈外;
D.机械员踏入飞行圈或肢体进入到安全圈以内;
E.机械员用任何装置取回模型;
F.从较慢模型下方超越,模型须在 2~3 米间进入正常高度飞行,但超越、起
飞、降落除外。
G.当操纵员以危险动作超越其它模型,或超越后未给被超越模型留有安全飞行空
间导致撞机;
H.比赛中模型零件脱落或模型及其它装置不符合相关 F2C 的技术要求;
I.当模型发动机停止工作后飞行超过 2 圈;
J.模型着陆接地时发动机尚未停止工作;
K.模型在完成审核后,参赛队使用未经审核或注册于该队的模型部件或零件。
L.机械员接住模型后,未到距模型停止点最近的空待飞区。
M.当一个队被取消本场比赛资格,被要求降落时,操纵员须在 5 圈内降落模型。
如该队继续飞行,影响其他队比赛,裁判可取消该队在本次竞赛中所有轮次的参赛资格。
4.4.13. 计时员和裁判
(1) 计时员
A.每场比赛每个队伍应有 3 个计时员。计时员应在飞行圈外,接近待飞区。计时
员负责计圈数和时间。计时员应配有机械计数器和电子秒表(精确度至少 0.01 秒,最短计时时限为 15 分钟)。秒表可由相同精度的计算机计时系统代替。
B.飞行时间的计算如下:
a.须 3 块秒表同时计时,最大容许误差为中位时间±0.18 秒。若 3 块秒表均计时
在容许范围内,则取 3 块秒表计时平均值。
b.若其中 1 块秒表计时与另 2 块秒表相差大于 0.18 秒,则取 2 个较接近的计时
平均值。
c.如仅有 2 块秒表记录到时间,且相差不超过 0.18 秒,则取平均值。
d.如仅有 1 块秒表记录到时间,应告知该参赛队。该队可选择接受该成绩或重
飞。一旦该队作出选择,则不可更改。
e.如 3 块秒表均未记录到时间,将无法记录,须告知该参赛队并重飞。
f.飞行时间按 0.1 秒后一位进位记录
g.须及时填写成绩报告单并立刻向裁判长报告。
(2) 裁判组
A.必需保证足够数量并且具有丰富专项经验的裁判员完成本项目的执裁工作。
B.在每场比赛中,裁判长有责任观察每队的行为举止。
C.比赛需配有 1 组裁判在固定的裁判塔台上通过视频设备进行录像,以监督运动
员及操纵圈。该视频可在赛后辅助裁判进行裁决。
(3) 应注意,警告和取消资格需要用扩音器宣告,并用彩灯表示:
A.绿灯:首次警告;
B.黄灯:第二次警告(再次出现同一种犯规或出现另一种新的犯规);
C.红灯:第三次警告(再次出现之前的犯规或一种新的犯规)即在预赛和半决赛
中取消资格。
D.在决赛时,第三次被警告的队伍将判罚增加 5 秒飞行时间。在第四次警告后取
消比赛资格,裁判长需口头宣布“X(某色)队,第四次犯规,取消比赛资格。
E.根据队伍颜色应提供另一套灯。
4.4.14. 成绩评定与名次
(1) 参赛队晋级
A.小组竞速应有 3 轮预赛,2 轮半决赛和 1 轮决赛或 4 轮预赛和 1 轮决赛。每个
参赛队须参加至少 1 轮预赛以晋级半决赛或决赛。
B.晋级半决赛的队数,由参赛队总数决定,基于各参赛队单轮最好成绩确定:
3~8 个队取 3 个队进入半决赛,9~11 个队取 6 个队进入半决赛,12~39 个队取 9 个队进入半决赛,40 个队以上取 12 个队进入半决赛。
当半决赛不能以 3 个队开始时,将由下一个预赛最好成绩队凑组。晋级半决赛的队不应被允许重飞,但任何获得有效飞行成绩的飞行须符合排名要求。
C.晋级半决赛或决赛成绩相同时,预赛第二名的成绩将作为参照,以此类推,直
至非相同成绩出现。如仍有队成绩相同,则在成绩相同的队间另行组织资格赛,直至晋级队数正确。
D.半决赛中取得 3 个最高成绩的队应晋级决赛。当没有半决赛时,在预赛中取得
3 个最高成绩的队应晋级决赛。当少于 3 个队进入决赛时,由半决赛或预赛中的最高成绩者凑组。
(2) 参加决赛的队根据决赛成绩排为前三名。当决赛成绩平局时,以半决赛最佳成
绩、半决赛第二成绩、预赛最佳成绩排列名次。如超过 1 个队在决赛中被取消资格,这些队的排名由已完成的有效圈数决定。
注意:裁判对于取消资格的决定须与数圈器关联,以确定有效飞行圈数。
(3) 参加半决赛但未晋级决赛的队,以半决赛中单次最好成绩排名。
(4) 未晋级半决赛的队,以预赛中单次最好成绩排名。
(5) 预赛被取消资格的队,排在未完成比赛的队之后。
(6) 团体队排名由 3 组同队名次之和计。相加数最小者排为团体第一,以此类推。完
整的 3 组队的排名在 2 组队之前,以此类推。如团体排名积分相同时,以最好的单组名次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