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线电遥控电动绕标竞速模型飞机(F3E)
5.19.1. 定义
是指运动员在地面利用遥控设备操纵各个舵面,追求极限速度完成指定航程的飞行距离,且保证最大安全性的航空模型。
5.19.2. 模型预置
(1) 不要求运动员是模型的制作者。
(2) 允许审核 2 架模型,比赛开始后任何原因不得补审。
(3) 运动员不得共用参赛模型。
5.19.3. 技术要求
(1) 模型必须是常规设计,与正常飞机的总体线条相似,机翼为硬质材料,必须有机
身和尾翼,禁止飞翼类模型参加比赛。升力由作用在机翼表面的空气动力获得,除了控制舵面,机翼在飞行过程中不得改变升力面积和几何形状。
(2) 起飞重量≥1000 克,翼载荷≤65 克/平方分米。
(3) 翼展、机翼厚度、机身横截面、机舱、机身整流不作要求。赛事可准备彩色反光
贴纸设别模型。
(4) 设备动力开关必须保证 5 秒内关闭动力。如果无线电信号丢失,必须有关闭动力
的保护装置。
(5) 电池
A.最大空载电压 21 伏(容差+0.2 伏),最小空载电压 15 伏(容差-0.2 伏)。最
多可串联 5 个电池,电池类型不限;不允许并联电池;连接器类型必须为 6 毫米子弹头。
B.必须有独立的包装和保护,不允许为减轻其重量破坏包装和结构,但可以更换
单个电池的绝缘套管。
C.如果测量电压,则应在比赛准备时间开始时进行。测量完成后,运动员在开始
之前有 5 分钟的准备时间。
5.19.4. 运动员和助手
(1) 所有运动员必须各配备 1 名助手。
(2) 助手负责在比赛信号发出时释放模型,并向运动员告知其模型的飞行路线和任何
裁判指令或信号。
5.19.5. 安全及头盔
(1) 在练习和比赛期间,场上所有组织人员、裁判员、运动员和助手都必须佩戴带有
固定锁扣的安全头盔。
(2) 比赛期间,任何未佩戴头盔的运动员和助手将取消该队的比赛资格。
(3) 禁止执行裁判员以外任何人员靠近塔架。
(4) 执行裁判长有权要求任何运动员进行试飞,以展示他控制模型绕赛道飞行的能
力。
5.19.6. 无线电设备
允许:
(1) 由运动员手动切换的控制速率装置。
(2) 由运动员启动、激活和终止的任何类型的发射器按钮或操纵杆、开关或拨盘控
制。
(3) 手动操作开关或可编程选项来耦合和混合控制功能。
(4) 仅用于比赛项目的自动跟踪和评分系统的位置跟踪设备。
不允许:
(5) 任何可以在没有运动员直接输入的情况下移动控制面以响应其它输入的系统,例
如:
A.预编程设备以自动执行一系列命令。
B.用于自动稳定模型的自动驾驶仪或陀螺仪,无论是单独的设备还是集成到无线
电接收器或伺服系统中。
C.自动飞行路径引导;自动改变重心。
D.涉及机动到机动或飞行到飞行分析的任何类型的学习功能。
E.卫星定位等地面参考系统,当模型到达指定距离时,可以通过遥测通知运动
员。
5.19.7. 赛道、距离和圈数
(1) 赛道为三角形,边长分别为 40 米、180 米和 180 米,由 3 个塔架标记。三角形
中心区域为飞行操纵区域。
(2) 如果场地条件有限或受风力影响,为了安全或适应现有的场地条件,在遵守规则
前提下可以修改赛道布局。
(3) 塔架的最小高度应为 4 米,且高度不应超过 5 米。
(4) 塔架应由直径大于 70 毫米的刚性材料制成。塔架颜色必须醒目。
(5) 比赛飞行 10 圈,标称长度为 400 米,总标称飞行距离为 4000 米。
(6) 比赛从起跑线开始,在 10 圈后的起点-终点线终止。
(7) 赛道布局见下图:
仅当维修区/观众区位于球场的 3 号~1 号塔架一侧时,才允许使用此布局。 如果风和/或场地条件要求维修区/观众线位于球场的另一侧,则相同的距离适用于镜像。
5.19.8. 比赛方法
(1) 所有运动员和助手以及发令员不得离开飞行操纵区域。如果运动员或助手双脚离
开该区域则将按违规处罚。
(2) 起飞信号开启前必须确认频率分开,确认每位选手的信号颜色或信号声音。
(3) 所有比赛的起飞位置将通过抽签确定,每位运动员在各号位的机会均等,1 号位
置最接近 2 号塔架。
(4) 发令员将确认所有运动员和裁判员都准备完毕才能发令。每位计时员和塔架裁判
员都会有一个颜色独特的信号或声音。在启动发动机之前,裁判员必须对每位运动员的无线电设备进行操作检查;当准备时间开始前模型必须被举起进行识别,各岗位裁判员必须确认所观察的参赛模型的特征和识别颜色。
(5) 比赛在发令员确认比赛准备好后,有 10 秒的预备时间。比赛在 10 秒后开始。
当第一架模型在第一圈通过从 1 号到 2 号塔的起/终点线,未起飞的模型不得起飞,同时取消该轮比赛资格。
(6) 起飞由助手手上起飞,不得使用任何机械装置协助飞机起飞;只允许用手推动,
禁止铁饼式投掷和其他类型。模型飞机应在出发信号(彩旗或灯光信号)后在起跑线规定起飞区 2 米内以 1 秒间隔起飞,起飞方向必须在给定启动方向的 ±45°范围内。
(7) 计时从该特定模型的起飞信号发出开始。
(8) 抢跑将被违规处罚。
(9) 如果起飞通道出现意外情况影响模型起飞,则停止起飞信号,该运动员将获得重
飞的机会。
(10) 起飞信号发出后,模型之间的任何接触均视为碰撞,涉及的模型必须立即着
陆。经执行裁判长认定该飞机仍可适航,或参赛者有适航后备模型,则安排重新飞行。
(11) 越过边线被视为危险飞行,将被判犯规(由边线裁判判定)。
(12) 在比赛的第一圈通过第一个塔架后,当模型飞行连续低于 3 个塔架的高度时,
应被视为危险飞行,将会受到处罚。
(13) 无论场地如何设置,所有圈数都将逆时针飞行,向左转。必须在 3 个塔架构成
的三角形外围飞行,提前折返或插入后折返按违规处罚。
(14) 如果在比赛期间,裁判认为任何模型飞行不正常、危险或不受控制,应指示运
动员立即着陆,并取消比赛资格。
(15) 10 圈结束后,运动员必须按照发令员指令将模型移出赛道并在 10 秒内关闭动
力。如果 10 秒内电动机未停止,该选手将被取消该次飞行的成绩。
(16) 每批次比赛结束后,所有模型必须降落在指定的着陆区域。在所有模型完全静
止之前,运动员和助手不得进入着陆区域,否则将取消比赛资格。
(17) 在所有模型静止后,运动员必须尽快到指定着陆区域收回模型。
(18) 在起飞信号发出至动力关闭之前,模型任何部分的零件脱落将取消该次飞行成
绩(模型碰撞造成的除外)。
5.19.9. 计时和判断
(1) 飞行计时器和计圈器:每名运动员在每场预赛中应分配 1 名裁判员,负责为参赛
的模型计时,并在运动员完成 10 圈飞行时发出信号。若未采用电子计时系统必须双人以上计时。
(2) 在起/终点线上,将为每组运动员提供不同电子信号或彩旗信号。1 号塔架裁判
将操作这些信号。塔架裁判员将位于赛道布局图中所述的位置上,每位塔架裁判将分配对应运动员的颜色。每场比赛开始前,发令员必须安排塔架裁判对每架模型标识进行识别。
5.19.10. 评分和名次
(1) 计时器精确到 0.01 秒,必须使用计圈器。计时应在向单个运动员发出起飞信号
时开始。
(2) 每次飞行结束时,塔架和边线裁判通知记录裁判员该批次运动员的违规情况,记
分表上记录每个运动员的违规总数。
(3) 对于 1 次违规,判罚增加飞行时间 10%。
(4) 对于 3 次及以上违规,将判为 200 分。
(5) 得分直接记录飞行时间,每秒 1 分,精确到 0.01。如果运动员未完成飞行或被
取消资格,成绩为 200 分。
(6) 比赛进行 2 轮,取 1 轮较好成绩评定排名,成绩相同以另 1 轮成绩评定排名,再
相同则进行决赛。
5.19.11. 犯规及处罚
(1) 模型未通过审核及飞行前安全检查,取消比赛资格。
(2) 没有备份频率(如果不使用 2.4GHz),取消比赛资格。
(3) 电池的空载电压超过 21.2 伏或串联超过 5 个电池,取消比赛资格。
(4) 模型的适航性或运动员操纵技术无法保证,取消比赛资格。
(5) 运动员及助手未戴头盔取启动动力,取消比赛资格。
(6) 运动员或助手双脚走出飞行操纵区域违规处罚。
(7) 起飞信号发出模型未能起飞,取消比赛资格。
(8) 起飞信号发出前释放模型犯规处罚。
(9) 不在规定起飞区 2 米内起飞,取消比赛资格。
(10) 模型起飞超过规定方向的±45°,取消比赛资格。
(11) 不稳定、危险或不受控制的飞行,取消比赛资格。
(12) 模型在塔架高度以下飞行犯规处罚。
(13) 模型漏标犯规处罚。
(14) 模型在边线外飞行犯规处罚。
(15) 在接到完成飞行信号后 10 秒内未能关闭电动机,取消比赛成绩。
(16) 在指定着陆区域外着陆,取消比赛成绩。
(17) 运动员或助手在所有模型着陆和停止之前进入着陆区,取消比赛成绩。
(18) 飞行中模型零件脱落(碰撞除外),取消比赛成绩。
(19) 赛后审核,模型不符合技术要求,取消比赛成绩。
5.19.12. 本年度规则修正
(1) 场地图根据比赛当天风向布置。
(2) 起飞区调整至安全线外侧,安全线垂直距离 3 号标约 50 米。
(3) 如果竞赛场地受限,可调整单圈长度为 300 米,需在比赛开始前明确。
(4) 模型增加标识带,颜色为红、黄、蓝,标识带连接线固定后长度≥1 米,标识带
长度≥2 米,宽度≥5 厘米,须使用编织材料。
(5) 排名并列将进行决赛。